足球发展基金会遴选社会足球青训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受资助机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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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足球协会,有关足球社会青训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足球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中国青少年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和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加快重塑足球青训体系”的工作部署,缓解社会青训机构多重发展困境,夯实社会青训机构U12及以上年龄段梯队建设,巩固青训体系建设成果,2026年,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继续实施“社会足球青训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公益项目。本项目拟在全国公开遴选、资助一批符合条件的社会足球青训机构,通过资助机构聘请高水平教练、提升教练员等级、建设U12/U13队伍和参加高水平足球赛事,实现引导更多社会青训机构规范高质量发展、培养高水平足球后备人才的目标,助力构建系统完备的足球青训体系。现将申报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质和条件

  (一)申报资质

  1.全国范围内符合以下申报条件的社会足球青训机构均可申请本项目。社会青训机构是指由社会力量创办,专门提供青少年足球培训服务的组织。

  2.各级各类学校、体校、足校和职业俱乐部等青训机构,暂不纳入本项目资助范围。

  (二)申报条件

  申请本项目的社会青训机构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且正常经营的体育类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

  2.在法人证书登记注册地开展青少年足球培训,并在登记注册地足球协会注册。

  3.执行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务制度规范健全,拥有独立银行账户,对资助资金具备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的财务管理能力。

  4.已正式聘用不少于一名已获得亚足联/中国足协B级及以上级别的教练证书且执教执照在有效期内的教练担任U12/U13队伍主教练,不少于三名已获得亚足联/中国足协且执教执照在有效期内的C级及以上级别(含守门员教练)教练员负责青少年足球训练。

  5.自有或租赁不少于一块11人制足球场地,作为固定训练场地。

  6.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已建立不少于一支U12或U13年龄段队伍(男、女队不限),每队不少于24名队员。

  7.队伍每周训练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90分钟。寒暑假期间应有条件组织集训活动。

  (三)优先资助条件

  对具备以下条件的申请机构给予优先资助:

  1.近三年所培养队员入选中国足协精英训练营、U系列国家队,或培养和输送队员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队、国内外职业俱乐部梯队。

  2.登记注册在全国足球发展重点城市、西部地区体教融合足球青训体系建设试点所在地方(以下简称“西部试点地区”)。

  3.组队参加过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全国总决赛阶段赛事(含与学校共同组队)。

二、资助方向

  (一)主教练薪酬

  资助该机构聘请已获得持有亚足联/中国足协A级及以上级别教练员证书(须在有效期内)的教练员担任U12/U13队伍主教练或青训总监薪酬,资助金额不超过8万元。

  (二)教练员等级提升培训

  资助该机构中国足协D级及以上级别教练员(含守门员教练员、体能教练员)参加由中国足协及其会员协会组织的C级及以上级别的教练员(含守门员教练员、体能教练员)并顺利获得教练员等级证书的培训考试费和差旅费,资助金额不超过2万元。

  (三)日常训练

  资助该机构U12、U13队伍日常训练所产生的专职教练员课时费、训练场地租赁费、训练装备采购以及集训期间的城际交通费和食宿费,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四)外出参赛

  资助该机构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足协、我会、省级足协、全国足球发展重点城市和西部试点地区举办的面向U12及以上年龄段的全国性、区域性青少年足球赛事或同等级别赛事、以及国际性青少年足球赛事交流活动的城际交通费和食宿费,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三、项目执行时间

  2026年本项目资助周期为2026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按通知后附项目资助申报书(附件1)填报。

四、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17日(周五)17时

五、申报流程

  (一)机构自评。拟申报本项目的社会青训机构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评工作,自评合格后,填写《项目资助申报书》。

  (二)足协审核。申报机构全部申报资料(含项目资助申报书)应由注册地足协审核同意并加盖注册地足协公章。

  (三)材料报送。申报机构可于7月6日9:00至7月17日17:00登录项目管理平台https://foundation-club.thecfa.info/login完成机构注册,注册成功后,依注册地足协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按要求进行线上申报,并将全部申报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申报机构公章、骑缝章和注册地足球协会公章),于7月17日(周五)17:00时前,通过快递邮寄至我会。(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东路工人体育场东2门内2号楼,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许晓峰,电话:010-67175771转823)。

(四)注意事项。若发现申报机构所提交注册、申报信息、资质证明及相关佐证材料,有缺页、漏项、未按要求填写、未提交相关材料、未加盖公章或电子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不一致等情形,视为不合格申报,不再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

  (五)材料合规性要求。申报机构对填报信息及证明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性负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伪造编造材料等情形,经我会查实后,取消资助资格,并通报中国足协。

六、项目评审及资助协议签订

  (一)我会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机构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打分,按照评审分数高低,确定拟资助机构名单。

  (二)拟资助机构名单经我会审议后,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会与其签署资助协议。

  (三)对年度绩效评价不合格的受资助机构,限期三个月整改后,如仍不能完成绩效目标,将取消受资助资格并追索资助款。

  (四)受资助机构须严格遵守《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和 《中国足球协会足球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对青少年球员和教练员的体育道德教育,将赛风赛纪教育融入日常训练和参加的足球赛事活动中。如出现赛风赛纪违规事件,并由赛事主办单位通报至我会的,我会将立即停止资金拨付、追回已拨资金,取消该机构后续资助资格。

七、联系方式

  (一)项目申请资质、资助方向等问题

  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

  联系人:青少年足球发展部 许晓峰

  电 话:(010)67175771转823

  传 真:(010)87878271

  (二)项目管理平台技术操作问题

  联系方式:张睦聪 15911028105

         李培昊 19811712610

  附件:

  1.项目资助申报书

  2.项目申报阶段系统操作手册

  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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